关于转发《2021年第四季度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8 09:44:56文章来源:阅读:4047
        
        
        
中 共 营 口 市 委 组 织 部
关于转发《2021年第四季度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的通知
市委各派出机构党工委组织部(党务工作部、党群工作部),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委各直属党委、中省直相关单位党委组织(人事)部门:
现将《2021年第四季度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21年第四季度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
中共营口市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8日
附件:
二○二一年第四季度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现就2021年第四季度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如下。
一、抓好自主学习。要采取个人自学、集体研讨、专题读书班等形式,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讲话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认真学习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和三十三次集体学习等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重要著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本地区本领域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自觉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切实解决思想根子问题,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组织上好党课。深入开展“党课开讲啦”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员上好专题党课,引导广大党员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鼓励党支部书记为党员讲党课,也可以邀请专家学者、党校教师、讲师团成员、先进模范人物等讲党课。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到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党课要丰富内容和形式,提倡采用情景互动式党课等做法,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开展党日活动。严格落实党日制度,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在进行党的教育、处理党务工作、组织党员交纳党费的基础上,根据不同领域党组织功能定位,科学设计党日活动主题,突出政治性、实效性。农村党组织可以围绕完成秋收任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组织党员发挥积极作用;街道社区党组织可以围绕建设优美小区环境、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等组织党员发挥积极作用。提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就近就便参观革命遗址遗迹、革命博物馆、纪念馆等,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四、学习先进典型。组织党员结合实际,深入学习“七一勋章”获得者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同时向身边的全国、全省“两优一先”荣誉获得者学习,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深化“百名书记谈初心”、“百名先锋话使命”、“百个支部展风采”、“百堂精品党课”、“百集微视频教育片”等“五个一百”活动,努力形成一批优秀成果。
五、筹备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12月,全省基层党组织要对照党章党规,深入查找党组织和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提出解决办法,为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做好准备。
六、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对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扎实做好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认真开展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抓好《关于推动全省各领域党支部书记队伍整体优化提升重点任务清单》落实,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对尚未完成的要加大力度推进,对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宣传推广,为开展好2021年度全省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打好基础。
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县(市、区)委要发挥关键作用,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强化全程指导,每个基层党组织都要作出具体安排,持续用力抓指导、抓推进、抓落实,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主题党日、讲党课等党员集聚性活动时,要坚决服从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暂不具备集聚条件的,有关活动可以延期开展。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8日